排污单位存在以下违反排污---行为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环境保><---------污染---法><------水污染---法>的规定,---改正或者------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1府批准,---停业、关闭:
(一)超过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污染物的;
(二)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1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污染---设施等逃避---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
(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1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设施等逃避---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其他违反排污---规定排放污染物的。
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秉承“技术为先、责任在肩”的服务理念,竭诚为湖北省内企业、园区和政l府部门提供管家式技术服务。
排污---管理暂行规定章
总则条 为规范排污---管理,信息核查,根据<------环境保><------水污染---法><---------污染---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规定和<国1务院办1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1发〔2016〕8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排污---的申请、核发、实施、---等行为,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排污单位特指纳入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规定的关于执行报告内容和频次的要求,编制排污---执行报告。
排污---执行报告包括年度执行报告、季度执行报告和月执行报告。
排污单位应当每年在全l国排污---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提交排污---年度执行报告并公开,同时向核发l部门提交通过全l国排污---管理信息平台印制的书面执行报告。书面执行报告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季度执行报告和月执行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自行监测结果说明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及达标判定分析;
(二)排污单位超标排放或者污染---设施异常情况的说明。
年度执行报告可以替代当季度或者当月的执行报告,并增加以下内容:
(一)排污单位基本生产信息;
(二)污染---设施运行情况;
(三)自行监测执行情况;
(四)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执行情况;
(五)信息公开情况;
(六)排污单位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
(七)其他排污---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等。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由排污单位记载在该项目验收完成当年排污---年度执行报告中。
排污单位发生污染事故排放时,应当依照相关---规章的规定及---告。
信息核查-科谱瑞(商家)由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信息核查-科谱瑞(商家)是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今年新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仅供参考,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索取联系人:黄工。
联系我们时请一定说明是在100招商网上看到的此信息,谢谢!
本文链接:https://tztz260900.zhaoshang100.com/zhaoshang/265390721.html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