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排污----项目验收-科谱瑞(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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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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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需要延续---取得的排污---的有效期的,应当在排污---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原核发---提出申请。

  第四十七条 申请延续排污---的,项目验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延续排污---申请;

  (二)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

  (三)排污---正本复印件;

  (四)与延续排污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秉承“技术为先、责任在肩”的服务理念,竭诚为湖北省内企业、园区和---部]提供、的管家式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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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现有排污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具有排污---核发权限的核发---申请---排污---。新建项目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请---排污---。

申请与核发第十三条 ---环境保1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环境1保护部确定的期限等要求,确定本行政区域具体的申请时限、核发---、申请程序等相关事项,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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